關于鐘桂英未經批準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工程設施建設活動案,經本機關立案調查,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郁水責改﹝2024﹞35號),責令鐘桂英在2024年4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位于羅定江郁南縣連灘鎮雅召村段河道管理范圍內加油站的違法建筑物和設施,包括埋地的儲油罐、儲油罐區周邊的圍墻、雜物房、儲油罐區后方的紅磚雜物房、收銀辦公樓房、加油機、加油區星瓦棚、洗車房建筑物、廁所建筑物及其余附屬設施,鐘桂英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為維護行政執法的嚴肅性,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公告,限鐘桂英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內自行拆除位于羅定江郁南縣連灘鎮雅召村段河道管理范圍內加油站的違法建筑物和設施,包括埋地的儲油罐、儲油罐區周邊的圍墻、雜物房、儲油罐區后方的紅磚雜物房、收銀辦公樓房、加油機、加油區星瓦棚、洗車房建筑物、廁所建筑物及其余附屬設施。如鐘桂英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本機關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對于強制拆除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干涉,否則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郁南縣水務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