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木容公民:
你于2015年1月13日與郁南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編號為:《445322201500001》,合同約定土地坐落在郁南縣都城鎮農機校后背山地塊,地塊編號為220162085,面積:13047.51平方米,用途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郁府國用(2015)第0209號。現因該宗土地認定為政府原因造成閑置,你與郁南縣自然資源局協商一致并于2023年12月25日簽訂了《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償協議書》。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有關規定,我局已于2025年3月3日對你發出《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因電話通知本人未來領取且通過郵寄本人顯示已代簽收,現依法公告。公告送達期限為三十日(至2025年5月3日),公告期限屆滿視為送達。如你對《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不服,請你在公告送達之日起三十日(至2025年6月3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66-7330658 陳先生
附件: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郁自然資閑置決字[2025]01號)
郁南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