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賓館、酒店、洗浴等場所經營單位:
為了規范賓館、酒店、民宿、客棧及洗浴中心等場所(以下簡稱“經營場所”)提供給客人使用的洗發水、沐浴露、護發素、潤膚露、牙膏等洗護類化妝品的經營使用行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牙膏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群眾用妝安全,特作如下提醒告誡:
一、購進化妝品時,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相關憑證。(一)查驗。購進化妝品時應當查驗以下資料:1.查驗直接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如營業執照、供貨者是生產企業的還應當查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2.查驗普通化妝品的備案信息(備案信息可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http://www.nmpa.gov.cn或下載化妝品監管App進行查詢);3.查驗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4.進口化妝品的有效檢驗檢疫證明;(二)記錄。進貨查驗記錄可以采取書面或電子記錄的形式,內容包括:所購化妝品名稱、普通化妝品備案(注冊)信息、生產批號、購進數量、供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購進日期等內容。記錄信息應當真實可追溯,不能隨意編造、篡改。(三)索票。購進化妝品時應向直接供貨者索取銷售發票或相關憑證,憑證上應注明化妝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及銷售單位名稱等,確保對所購進化妝品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可以進行溯源。
二、產品標簽必須符合要求。經營場所提供客用的洗護類化妝品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要真實、完整、準確。進口化妝品應具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內容一致。
三、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下列內容:
(一)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
(二)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五)全成分;
(六)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四、保持原有外包裝狀態。經營場所經營者不得自行配制、填充、灌裝化妝品內容物,也不得擅自將大包裝化妝品“分裝”成小包裝后提供給客人使用。更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日期或限用日期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全縣各賓館、酒店、民宿、客棧及洗浴中心等場所經營者要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迅速開展自查整改,切實規范化妝品經營使用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郁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