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等9人原是廣東郁南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由于該公司經營不善,拖欠何某某等9人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合計8萬余元。郁南法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執行。
郁南法院受理該案件后,發現被執行人廣東郁南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辦理了變更工商登記,變更公司名稱為廣東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原股東黃某某和鄒某某未履行出資義務,且以0元將股權轉讓給覃某某和張某。2020年11月11日,股東覃某某和張某未經清算即向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了廣東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銷登記。未發現被執行人廣東郁南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為保障工人權益,經郁南法院合議庭討論,決定依法追加原股東黃某某和鄒某某、股東覃某某和張某為本案被執行人,并對黃某某等4人啟動財產查控措施,凍結了黃某某等4人銀行賬戶內的存款,但實控金額未能足以清償本案債務。
經承辦法官對黃某某等股東釋明法律,言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后,最終黃某某與鄒某某達成一致意見,確定鄒某某已被法院凍結的2萬余元由法院進行扣劃,余下款項6萬余元由黃某某匯入法院暫留款賬戶內。至此,何某某等9名工人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得到了足額清償,案件執行完畢。
典型意義
該案涉及9名工人,案件標的雖然不大,但與各工人的生計休戚相關,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法官提醒,股東切勿以為通過低價轉讓股權、變更公司名稱和注銷工商登記等行為就能逃避債務。本案中雖然被執行人廣東郁南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變更了公司名稱并辦理了注銷工商登記,但黃某某與鄒某某并未履行出資義務即以0元轉讓股權,覃某某和張某未對公司進行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均應對本案債務承擔責任。法院依法追加原股東黃某某和鄒某某及股東覃某某和張某為被執行人,使本案的執行出現新的契機,令9名工人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得以足額兌現,依法打擊了老賴股東逃避債務的行為,使案件能夠實際執行到位,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