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門司法所、通門派出所通力合作,成功調處一宗巴戟收購糾紛。
4月9日,通門派出所接到一名許姓群眾反映其所種巴戟被人盜挖,尋求幫助。經了解,2018年7月,經曹某介紹,許某與封開平鳳鎮登河村吳某達成巴戟收購意向(吳某所種的巴戟收獲后由許某收購,雙方口頭約定收購價為63000元,并且應吳某要求許某已將相應款項通過通門郵政儲蓄銀行匯入戶名為吳志榮的銀行賬戶)。今年年初,許某發現吳某山地上的巴戟被人挖了,而且自己已經聯系不上吳某。隨后許某聯系曹某到封開平鳳派出所報案,當地派出所認為該案是經濟民事糾紛,建議當事人到匯款地派出所核查。
因該案當事人住所、標的物等都不在通門鎮,案件處理陷入了僵局。通門派出所建議當事人盡可能找到吳某核實情況,同時積極尋求平鳳派出所支持尋找吳某。
通過多日查找,仍然未能聯系上吳某,貨款、貨物都不見蹤影讓當事人許某心急如焚。為切實解決許某的困難,4月12日上午,司法所組織許某、曹某一行到派出所進行協商。經過調解人員耐心分析法律關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曹某意識到自己介紹許某收購吳某的巴戟導致本案發生,對許某生活造成了困擾,自己有一定的責任。最終,許某、曹某現場達成一致意見:曹某自愿承擔許某的所有損失,后續再由曹某向吳某追償。派出所、司法所及時為兩人出具了一份協議書并由當事人簽名確認。
事后,許某為感謝通門司法所、派出所為其解決了困擾多時的煩惱,向工作人員送上錦旗一幅以表謝意,但讓工作人員開心的不是錦旗,而是老百姓對政法機關履職盡責、為民解憂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