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郁南法院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多舉措積極主動作為,不斷創新司法為民、便民機制,以雷厲風行、精準到位的“爆發力”抓執行,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穿透力”抓落實,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的“忍耐力”抓攻堅,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讓廣大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與黨史學習教育帶來的成果轉化。
舉措一:開展集中執行行動。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起,執行局共開展2次集中執行行動,重點對33件案件進行查人找物,查找被執行人住所21處,司法拘留5人,拘傳1人,和解18件,執行完畢7件。其中5月17日采取的行動中,我院對涉農商行系列案件的被執行人葉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時積極約談雙方當事人協調還款計劃。最后促使雙方對涉案金額66.21萬元達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目前履行了12萬元。
舉措二:開通立案綠色通道,并加大查人找物力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至今,我院為執行立案開通綠色通道,同時加大查人找物力度,期間出車176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0次,其中市內出車122次,市外出車54次。取得明顯的效果:收案數及結案數比去年同期增加的同時,首執案件結案用時從123.83天縮減到113.23天,達成和解結案比去年同期提升3.41個百分點,案款平均發放用時縮減到10.48天,進一步提高了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舉措三:對終本案件的查人找物及恢復執行立案主動作為,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針對社會群眾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反映的終本案件恢復執行立案難的問題,我院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縮短主動查人找物的時間,由原來的每半年對終本案件的被執行人查人找物一次縮短為每季度一次,申請人提供線索或申請恢復執行的則不受時間限制,隨時進行查人找物;二是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我院依法主動恢復執行;三是對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或申請恢復執行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啟動查人找物核實線索,時間緊迫的當天采取必要措施,對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案件,立即主動依法恢復執行,不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則對申請執行人進行釋明。期間共恢復執行案件55件,其中主動恢復執行案件41件,主動恢復執行占比74.54%。
舉措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對附合條件的申請執行人進行司法救助,目前對6案的司法救助已進入法律程序。
舉措五:加大強制執行措施力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我院通過拍賣被執行人資產等強制措施,執結工資案件10件,涉及人數18人,執行到位金額17.39萬元。其他涉民生案件執行到位金額75.27萬元,其中執行完畢案件9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19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7.74%;限制高消費22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9.65%;司法拘留5人,拘傳1人,罰款1人,罰款金額5萬元。積極參與行業治理,發出司法建議3份;有效促進案結事了,收到當事人感謝信2封,錦旗1面。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我院執行工作效果明顯,查人找物力度的增加促使案件順利執結。如5月12日上午,為促使涉承攬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謝某強主動履行,我院執行人員驅車前往外地查找其下落,并于一間當地出租屋中找到其本人,后將其拘傳至我院執行局。謝某強聲稱其暫無能力履行完畢,經執行人員耐心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還款協議,謝某強當場支付 2萬元款項,并約定剩余款項于2021年8月前支付完畢,該案得以終結執行。申請執行人向我院贈送錦旗,表達對我院高效執行的感謝和贊揚。
下一步,我院將繼續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自身建設,以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為目標,積極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牢記初心使命,公正司法、為民執行,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