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郁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并結合審判執行實際做好成果轉化,大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近期,在為兒童和小學生服務方面,郁南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成功為一起撫養費糾紛執行案件的當事人發放了司法救助。
該案中,在2005年,傅某與黃某離婚,雙方協議婚生女兒由黃某撫養,傅某則按月支付撫養費給黃某,直至雙方女兒傅某某年滿十八周歲時止,但自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傅某一直未支付撫養費。經查,傅某也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鑒于當事人黃某患有多種疾病且沒有勞動能力,同時其女兒傅某某未成年、尚在校讀書的真實情況,郁南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第十二條和《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第十五的規定,給予救助申請人黃某司法救助金20000元,為其家庭解決難題,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