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源頭控制,充分發揮藥店“哨點”監測和預警作用,按照省市縣疫情防控辦有關文件及會議的指示精神,縣市場監管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主動作為,督促零售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狠抓落實,抓早、抓細、抓實,筑起一道疫情防控的監測屏障。
一、壓實主體責任,從嚴處理問題藥店。依托省智慧食藥監平臺,建立全縣購買退熱類藥品登記制度,督促全縣零售藥店注冊賬號并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如實登記購買退熱類藥品個人信息,壓實藥品零售企業主體責任。截至2021年12月,該局督促全縣173家藥品零售企業注冊賬號,上傳退熱類藥品購買信息283542條,排查疫情可疑線索15條。
二、強化網格監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局統一統籌安排,建立全縣網格員監管制度,落實網格化監管要求,向全縣零售藥店派發張貼《藥店疫情防控告示》,并利用零售藥店分布特點,發揮“哨點”監測作用;建立網格監督巡查機制,按照省藥監局及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對轄區內零售藥店的疫情防控監督檢查頻率不少于1次/周,督促各零售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三查驗(進店測溫、掃碼、戴口罩)”措施,對未按規定落實的企業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評定為嚴重失信等級或停業整頓。截至12月30日,共向173家零售藥店張貼《藥店疫情防控告示》,覆蓋率達100%;責令停業整改17家次,現場整改37家次,均已整改完成。
三、落實宣傳到位,提高從業人員防控意識。一是根據縣防控指揮部統一部署安排,該局組織全縣173家零售藥店開展零售藥店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措施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轄區內零售藥店從業人員疫情防控意識,截至12月,共開展零售藥店從業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培訓班13場,約200余人參加培訓。二是結合市場監管實際,在日常監管及督導工作中,對零售藥店從業人員開展疫情防控措施指導工作,進一步提高零售藥店從業人員防控意識,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感。三是利用信息時代的傳播能力,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等新媒體的傳播,向公眾及零售藥店從業人員宣傳防控工作要點及細點,進一步強化防控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