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循環經濟環保園能夠極大促進郁南縣環保型產業的發展。為推進臨港生態經濟園區的建設,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規定,郁南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了《云浮市郁南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郁南縣臨港生態經濟園區進場道路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方案》)。
現將《方案》中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批準文件
《云浮市郁南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郁南縣臨港生態經濟園區進場道路工程項目)》編號為4453002022001。
二、批準時間
2022年3月8日。
三、方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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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地塊位于建城鎮埇口村、地心村,面積共2.4176公頃,原規劃作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公路用地)和其他土地,現將落實地塊的規劃用途落實為城鎮用地,土地用途分區調整為城鎮建設用地區,建設用地管制分區調整為允許建設區。
(二)預留城鄉建設用地使用的原因
近年來,郁南縣由于垃圾收運處理量及處理范圍不斷擴大,現有的垃圾處理設施已難以滿足未來垃圾處理的要求。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垃圾治理要求,促進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方式的轉變,實現資源循環可持續利用,云浮市、郁南縣提出建設郁南縣臨港生態經濟園區。由于園區選址場地尚未有硬底化道路連通,影響項目的實施和建設。為促進郁南縣臨港生態經濟園區的建設,擬修建一條2.4公里長的臨港生態經濟園區進場道路,連接園區與省道368。進場道路規劃用地位于郁南縣規劃城鄉建設用地控制范圍外,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規劃,無法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和供地手續。因此,需通過使用預留規模將項目范圍內不符合規劃的用地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保障項目發展所需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方案落實后,郁南縣及建城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指標保持不變;郁南縣建設用地總規模調整為9038.7131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為7227.7131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調整為2516.7131公頃;建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調整為732.017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為469.0176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調整為114.4176公頃。
特此公告。
附件:落實地塊落實前后的土地利用規劃圖
郁南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