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縣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防護期安全
生產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入開展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全面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強化安全生產檢查 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粵安辦〔2017〕15號)、《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浮市特別防護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辦明電〔2017〕8號)以及《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郁南縣特別防護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辦明電〔2017〕3號)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冶金等工貿行業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按照省、市、縣關于做好特別防護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冶金等工貿行業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確保我縣特別防護期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以良好的安全生產形勢迎接黨的十九大、全國“兩會”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
二、檢查時間
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防護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開展時間從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
三、檢查范圍和方式
檢查范圍為我縣行政區域內的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等行業企業(以下簡稱“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檢查方式主要采取企業自查、各鎮檢查和縣局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通過以企業自查自糾為主,各鎮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檢查為輔,全面深入開展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縣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到各鎮和企業開展督查工作。
四、檢查重點
(一)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執行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考核情況。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情況。
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危險作業審批、監護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作業現場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情況。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企業事故能力行動計劃和金屬冶煉、機械、輕工行業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執行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演練情況;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儲備情況。
6.職業衛生基礎管理情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情況;健康監護及職業健康檢查情況。
7.檔案資料管理情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原始記錄資料、臺賬建立健全情況;相關檢測、檢驗報告健全情況;政府、部門有關文件及執法文書健全情況。
(二)相關高風險企業是否存在以下事故隱患
1.粉塵涉爆企業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3)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點燃源的措施。
(5)除塵系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6)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9)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10)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辨識,并在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的。
(2)未落實作業許可審批制度,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
(3)未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程序作業的。
3.金屬冶煉企業
(1)2014年12月1日后設立的企業未按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的。
(2)未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的。
(3)100人以上企業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4)熔融金屬生產、處置、貯存、輸送等過程未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的。
(5)高溫熔融金屬影響范圍內設置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
4.工業煤氣企業
(1)未采用《工業煤氣安全規程》確定的可靠煤氣隔斷裝置的。
(2)水封無保持其固定水位措施的。
(3)煤氣危險區域未按規定設置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和配備便捷式檢測器的。
(4)未按規定配備正壓式呼吸器的。
5.存在高危粉塵作業或高毒作業企業
高危粉塵作業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從事接觸石棉、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上粉塵的作業,或者接觸其他粉塵且罹患塵肺風險較高的作業。高毒作業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高毒物品且發生職業中毒風險較高的作業。
(1)高危粉塵或高毒作業場所未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和警示線的。
(2)從事高毒或高危粉塵作業的工作場所未設置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或者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高毒物品的密閉或者半密閉工作場所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或者事故通風設施的。
(3)未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監測報警裝置進行定期檢查與檢測,導致上述設施處于不正常狀態的,或者擅自拆除或停止運行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監測報警裝置的。
(4)高毒作業場所未設置撤離通道和泄險區的。
(5)工作場所高危粉塵或高毒物品的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而不立即停止高危粉塵或高毒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的,或者工作場所治理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重新從事高危粉塵或高毒作業的。
(6)未為從事高危粉塵或高毒作業的勞動者設置淋浴間、更衣室或者未設置清洗、存放和處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專用間,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五、檢查步驟
(一)企業全面自查自糾。各工貿行業企業結合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管控工作的開展,切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二)屬地安監所組織檢查。在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各鎮安監所要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采取日常檢查、重點抽查和突擊檢查等方式,扎實開展特別防護期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確保重點行業企業全覆蓋。
(三)縣安全監管局實施督查。縣安全監管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鎮開展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防護期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隨機抽查相關重點行業企業,對各鎮開展工作不到位、不扎實,以及企業出現生產安全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嚴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鎮安監所和相關企業要深刻領會學習中央、省、市、縣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到特別防護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本次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強化責任、深入排查。針對此次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防護期安全專項檢查,各鎮、各企業務必要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屬地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做到“七個有”(有方案、有部署、有排查、有整改、有復查、有上報、有歸檔),切實深入推進特別防護期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三)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各鎮安監所要立足于“治隱患、防事故”的原則,對容易造成較大以上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緊抓不放,嚴格安全監管執法,該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該處罰的上報縣局進行處罰,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杜絕監管盲區。
(四)協調聯動、形成機制。各鎮安監所要注重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互通,積極開展多部門聯合行動,緊緊抓住本鎮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構建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