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云環(郁南)罰〔2023〕07號
企業名稱:郁南縣通門鎮陳金連養殖場
地址:郁南縣通門鎮雙就村委干龍村民小組崩塘坑環山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5322MA4WG3LM28
經營者:陳金連 身份證號碼:442829XXXXXXXX
我局執法人員于2023年5月4日前往你的養豬場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你經營的養殖場位于郁南縣通門鎮雙就村委干龍村民小組崩塘坑環山路,戶籍地址: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通門鎮雞 林XXXXXXXX。經調查,你的養殖場主要從事生豬養殖,建設有豬舍5個約6000平方米,存欄約4200頭,配套建設有4個約2000立方米集糞池,5個約900平方米發酵床,養殖場旁邊有4 個占地約10畝的水塘;水塘水呈灰黑色,帶有異味,部門灰黑色池塘水沿小水溪外排入通門河,未及時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
1、云浮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筆錄(2023年5月4日);
2、云浮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2023年5月4日);
3、經營者陳金連、受委托人容天成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4、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及送達回證;
5、 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現場照片(圖片)證據等。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 當及時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我局于2023年5月31日送達《云浮市生態環境局行政 處罰聽證告知書》云環(郁南)罰告〔2023〕07號給你并告 知你有陳述申辯權利和聽證權利,2023年6月2日我局送達《生態環境環法行為主動公開道歉承諾申請指引》給你,你于2023年6月3日向我局遞交《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主動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申請書》,并在2023年6月5日在《云浮日報》地方新聞公告欄登報道歉,后按照我局整改要求進行了整改,但你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視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 零七條的規定: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及時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 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 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 責令停業或者關閉。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中《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標準、云浮市生態環境局制定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 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第二項的規定,同時你能積極配合我局的調查取證工作,有悔改之意,現我局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元),上繳國庫。
限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郁南分局)開具“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收款銀行:建設銀行郁南縣支行。戶名:待報解預算收入暫掛戶。 賬號:440827408156241035009908003。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處罰 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云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郁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云浮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