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單位擬審查《郁南國豐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塑料筐350萬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2020年7月27日起),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單位反映。
聯系地址:郁南縣都城鎮江濱中路14號,郵編:527199
聯系電話:0766-7332126,傳真:0766-73391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郁南國豐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塑料筐350萬件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郁南國豐塑業有限責任公司 |
建設地點 | 云浮市郁南縣都城鎮新建村委會新峽經濟社磨慶泉所屬房屋(中心地理位置坐標:北緯23.251511°,東經111.490981°) |
環評機構 | 云浮市天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總投資2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萬元,占地1976平方米,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主要從事加工生產銷售塑料筐,計劃年產塑料筐350萬件。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 項目循環冷卻水可循環使用,不外排;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旱作標準,回用廠區綠化灌溉不外排,不會對周邊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 2、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注塑有機廢氣和破碎粉塵。每臺注塑機熱熔出口位置安裝集氣罩,經UV光解+活性炭處理由15m排氣筒1#排放,排放濃度能滿足《家具制造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1排氣筒 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無組織總VOCs能滿足《家具制造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破碎粉塵產生量較少,加強車間通風,廠界無組織顆粒物能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不會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注塑機、破碎機、風機、冷卻塔等機械設備噪聲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擬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震降噪措施等進行噪聲綜合治理,廠界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2類、4類區標準,不會對周邊敏感點造成明顯影響。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一般固廢、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一般固廢為注塑次品、水口料,水口料為起模過程手工去除的殘留的多余的邊角料,全部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活性炭交由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理。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能有效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