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FG2025001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
(修訂)》的通知
郁府辦〔2025〕1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獎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動鄉村風貌美化提升,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對《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郁建〔2024〕34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反映。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2日
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獎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動鄉村風貌美化提升,根據《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關于全面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部署,按照《廣東省“百千萬工程”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落實主要領導指示要求重點任務分工表〉的通知》要求,根據《廣東省農村“赤膊房”美化行動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4)》《云浮市推進存量農房風貌質量提升行動方案》《郁南縣農房質量安全風貌提升和農房建設試點行動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鎮要采用科學合理、經濟適用的工藝工法,對農村未進行建筑風貌提升的存量農房進行外立面改造,達到美化房屋和改善房屋防水防滲功能、提升整村農房風貌質量的目的,助力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條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協調推進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工作,指導推動美化改造實施過程及項目驗收,配合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
第四條 各鎮人民政府是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責任主體,落實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工作以及“以獎代補”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各鎮要開展農房風貌質量提升工作,包含屋檐、外墻等立面改造提升,確保改造后的風貌符合要求,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不應對農房外立面過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風“刷白墻”。老房老屋應采用傳統工藝進行修補,做到修舊如舊。文物保護單位建筑和傳統古村落建筑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古村落規劃保護有關要求進行修繕。
第五條 村(居)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工作以及“以獎代補”辦法的具體實施。
第三章 資金來源
第六條 獎補資金來源于中央財政美麗鄉村獎補資金、鄉村振興“三帶”建設資金、駐鎮幫鎮扶村(提升鎮村公共基礎設施水平)資金、城鎮建設專項資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各類補助資金等。鼓勵各鎮、村充分發揮社會力量,通過“6·30”扶貧濟困日捐款等方式籌集資金用于鄉村風貌提升工作。
第四章 范圍及標準
第七條 納入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范圍的農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云浮市農村未進行建筑風貌提升的存量農房的定義:建筑外立面未做或只做了部分粉刷、貼面等裝飾性處理,或未完成施工工藝流程的農村房屋。
(二)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主體建設的農村未進行建筑風貌提升的存量農房(風貌提升位置為外圍可視墻體)。
(三)2024年1月1日后新建的農房不列入獎補范圍。
第八條 獎補標準以農房風貌管控提升改造面積為依據,分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24年12月底前):各鎮轄區可視范圍內需提升的存量農房,優先提升高速沿線、高鐵沿線、國道沿線、省道沿線、縣道沿線及景區園區周邊、重大項目周邊、區域河流岸邊、城區周邊、省市定典型村等重點區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按改造面積每整平方米獎補40元(平方米數以四舍五入形式計算),改造面積即外墻提升總面積,由鎮、村核計;未按約定時間完成改造的無資金獎補。
(二)第二階段(2025年12月底前):各鎮轄區可視范圍內需提升的存量農房,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按改造面積每整平方米獎補20元(平方米數以四舍五入形式計算),改造面積即外墻提升總面積,由鎮、村核計;未按約定時間完成改造的無資金獎補。
第九條 違反宅基地管理有關規定建房的不列入此次獎補范圍;違規占用河道和水田建房的不列入獎補范圍;危舊棄房、殘垣斷壁、露天廁所茅房、破舊泥磚房、違章建筑等應拆未拆的建筑不列入獎補范圍;祠堂修繕改造不列入獎補范圍;未按程序申報而自行改造的不列入獎補范圍;縣政府認為不宜獎補的建筑不列入獎補范圍。
第五章 申報程序
第十條 調查報備。各鎮要規劃本鎮農房風貌質量提升區域,對區域內需進行風貌提升的存量農房進行全面調查,并將擬改造數量、資金等情況匯總,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第十一條 村民申請。準備開展農房風貌提升的存量農房。由村民向所在村(居)委會提交《農房風貌管控提升申請表》(附件1),統一上報鎮,由鎮、村干部負責現場拍照留證,確認權屬、丈量面積,完善《核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由鎮政府審核同意后,方可動工建設,否則不予獎補。
第十二條 改造提升。鎮、村干部加強改造過程的指導,完善村委會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協議,按照計劃完成建設,對于長期未動工或者建設進度緩慢的,應書面告知施工方并限期完成。
第十三條 組織驗收。建設完成后,由鎮政府統籌村委會、施工單位開展逐戶驗收工作。經鎮初驗合格后,統一上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聯合審核,并抽取部分行政村進行現場核查。各鎮要完善《農房風貌管控提升驗收表》(附件3)、《農房風貌管控提升驗收匯總表》(附件4),按照“一戶一檔”的標準建立一式三份工作臺賬(包含申請表、申請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改造前中后農房外立面照片、農戶銀行賬戶復印件等)。
第十四條 資金撥付。驗收完成后,由鎮政府向縣財政局請撥獎補資金,縣財政局將獎補資金撥付到鎮,由鎮將獎補資金撥付給村(居)委會,村(居)委會根據風貌提升實施情況將獎補資金直接撥付給村民或施工方。對驗收不合格的,不可以申請獎補資金,直至整改完成并驗收合格方可申請。各鎮政府負責核對支付,建立資金收付臺賬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撫恤優撫對象以及特困戶、低保戶、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農村低收入群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進行農房風貌提升的,由鎮政府核實,經公示后按改造面積每整平方米獎補不超過80元(平方米數以四舍五入形式計算),改造面積即外墻美化改造總面積,由鎮、村核準。因施工工藝的改變,2024年10月1日以后的農村低收入群體房屋進行風貌提升,按改造面積每整平方米獎補40元(平方米數以四舍五入形式計算),改造面積即外墻美化改造總面積,由鎮、村核準。
第六章 監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不定期對各鎮農房風貌管控提升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如美化改造未達到《云浮市推進存量農房風貌質量提升行動方案》的要求,不予獎補。
第十七條 各鎮農房風貌管控提升的數量必須在上報的單據上簽字(蓋章)確認,如發現上報數量虛報改造面積,一經查實,不予獎補資金,并取消獎補發放資格,已發放獎補資金的予以追回。
第十八條 加強對各鎮農房風貌管控提升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重視不夠、落實不力、進度緩慢的,及時督促整改;對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第七章 其他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聯合負責解釋。原印發《關于印發〈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的通知》(郁建〔2024〕43號)同時廢止,以往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申請表
2.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核查情況登記表
3.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驗收表
4.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鎮級驗收匯總表
5.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承諾書
6.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獎補工作指引
點擊查看:附件1-6.doc
相關解讀鏈接:一圖看懂《郁南縣農房風貌管控提升行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