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縣級
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
郁府〔2025〕11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構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充分激發縣域發展動力活力,縣人民政府決定將29項縣級行政職權調整由各鎮實施。各鎮和縣有關部門要依照職權認真組織實施,加強銜接溝通,確保相關行政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一、認真抓好銜接落實工作。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縣有關部門應當與各鎮完成調整職權的交接工作。對委托實施事項,要細化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執行方式、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劃分、監管措施等。對下放實施事項,自下放之日起,相關法律責任由承接單位承擔,原實施機關負責相關行政職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縣級行政職權下放或者委托后,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整實施職權的承接機關、交接日期、具體內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部門按職責權限辦理相關事項,下放或委托部門已受理的繼續完成辦理。
二、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督管理。縣有關部門要制訂移交工作方案,將調整實施職權的有關文件、表證單書及標準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并及時完善有關事項審批標準和技術規范。對于實施過程中需征求縣直有關單位意見的事項,要明確工作銜接安排;對于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要為受托機關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現場指導等形式,加強對承接機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增強承接能力。要依據數字政府建設強化數字化支撐,密切跟蹤調整事項實施情況,通過日常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切實加強對調整實施職權的監管,及時糾正承接機關存在的問題。要定期對實施工作開展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調整完善的建議。
三、承接機關要依法履職盡責。各鎮要及時將承接的行政職權納入權責清單管理,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制訂具體實施措施,主動配合縣直有關部門做好調整職權的銜接落實工作,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行為,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務;要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為縣委深化改革提供經驗;要切實加強領導,嚴格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應當及時處理。
賦予鎮級更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擴大鎮域發展自主權,提高鎮域統籌能力,是貫徹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重要舉措。縣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深化放權賦能改革,依法賦予更多主動作為空間。
郁南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