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辦函〔2025〕44 號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郁南縣文化
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專班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統一協調解決我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劃定辦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成立郁南縣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專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機構
組 長:鄒飛祥(縣委副書記)
副組長:李永強(縣文廣旅體局局長)
成 員:謝燦成(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程旭恒(縣委統戰部副部長)
劉金波(縣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莫烽華(縣財政局副局長)
張志彬(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
吳卓堯(縣教育局副局長)
盧杰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董明通(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縣委農辦常務副主任、縣鄉村振興局常務副局長)
張世佳(縣文廣旅體局副局長)
陳偉才(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鄭永基(縣稅務局副局長)
朱潔蘭(都城鎮黨委委員)
莫機禮(平臺鎮黨委委員)
蔡梓康(桂圩鎮黨委委員)
吳楚桃(通門鎮副鎮長)
何云飛(建城鎮黨委委員)
覃雄鑌(寶珠鎮黨委委員)
文 豪(大方鎮黨委委員)
王維福(千官鎮黨委委員)
謝汶秀(大灣鎮副鎮長)
傅海濤(河口鎮黨委委員)
陳錦蘭(宋桂鎮副鎮長)
溫月菊(東壩鎮黨委委員)
陳柏生(連灘鎮黨委委員)
石樹才(歷洞鎮黨委委員)
吳文匯(南江口鎮黨委委員)
康 穎(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
朱曉樺(縣文化圖書和博物館館長)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及相關政策;
(二)協調處理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涉及的重大事項;
(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其它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一)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牽頭擬訂全縣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推動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申報工作;牽頭負責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評審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開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工作;推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物普查、考古發掘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重點是傳統技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類等)的調查、登記、保護、傳承工作。
(二)縣發展改革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將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規劃,做好縣本級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大項目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審批工作。
(三)縣工信商務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工業遺產范圍內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工作。
(四)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推動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課堂工作;指導和支持有條件的學校建立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館、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基地。指導協調學校應當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相關的文化遺產教育。
(五)縣委宣傳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領導有關部門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宣傳,普及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
(六)縣委統戰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民族宗教領域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調查、登記、保護、傳承工作。
(七)縣財政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根據財政事權及職責范圍,完善支持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的財政政策,加強資金保障,結合省、市和地方財力,合理配置和落實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經費,加強資金的績效和監督管理。
(八)縣稅務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對單位合理利用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
(九)縣自然資源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對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涉及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集中地村鎮或者街區空間規劃的,依據相關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專項保護規劃。
(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行業內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展示館、傳習所、傳承基地等選址及建設工作,提供相應政策支持。
(十一)縣農業農村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行業內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重點是傳統農業類的傳統技能、傳統民間知識)的調查、登記、保護、傳承工作。
(十二)縣衛生健康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指導行業內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重點是傳統醫藥類)的調查、登記、保護、傳承工作。
(十三)各鎮人民政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負責指導本鎮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調查、登記、保護、傳承工作。
四、工作制度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督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文廣旅體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文廣旅體局分管領導兼任,縣文化圖書和博物館負責人負責跟進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具體工作。
(一)工作專班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協調會議,會議可由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或者副組長主持召開,也可由各成員單位提請召開。各成員單位提請召開協調會議,應提前一周向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申請,經組長或者經組長授權副組長審定后按程序召開協調會議。
(二)工作專班議定事項要形成會議紀要,由辦公室分送各成員單位。會議議定的事項,按照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負責,抓好落實。
(三)各成員單位應積極參與、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工作專班的作用。
郁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